第二章 最可怖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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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锋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了解郑天宝的起居和爱好,又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在塞外酒家等待,因为他听店里的伙计说,郑天宝每个月最后一天,一定会到塞外酒家吃红烧肉。

    人在吃饭的时候就是他最松懈的时候,这是师傅生前说的话,虽然冷锋认为还不够准确,但这一次无疑选择在郑天宝吃饭的时候下手。

    他用一千两银票买通塞外酒家的所有伙计,就在郑天宝来塞外酒家吃红烧肉这天,他穿上店小二的衣服,垂头弓腰端着香喷喷的红烧肉走到郑天宝面前。

    他杀塞外飞鹰郑天宝用的时间最长,足足耗时两个月。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郑天宝竟还笑嘻嘻地拿起筷子,夹起一块又肥又嫩的红烧肉,还对冷锋笑了笑,赏了他二两碎银。

    冷锋并没要这二两银子,他从不收被杀对象的银子。

    他将二两银子,随手扔给了偷跑上楼的要饭老头,就缓缓地走下楼去。

    据说郑天宝死的时候,红烧肉还在他的嘴里,他的眼睛瞪得比往常都大,目中充满了怀疑和不信,不信自己会死,更不信能有人杀得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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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冷峰杀了郑天宝之后,他就从来没有再花两个月以上的时间杀一个人。

    但现在期限却是六个月,这也说明了雷霆是怎样的人,要杀这个人是多么困难、多么艰苦。

    雷霆这个名字对于冷锋而言并不生疏,江湖中不知道雷霆这个名字的人,简直比出门找不到家的人还少。

    在江湖中人眼里,雷霆不但如神一样值得崇拜,有时还吃人的魔,他高兴的时候可以让乞丐一夜之间变成富翁,愤怒的时候,也可以在一个时辰内踏平清河寨,将清河寨三千五百人的头颅割下来喂狗。

    他的朋友很多,有江湖名流,有骚人墨客,有商人富甲,也有平民百姓,甚至连乞丐都有。朋友多的人仇人自然就少,在少量的仇人里,最让他不能忍受的就是苏州猛鬼帮帮主——鬼王丰骨白。

    据说四年前,丰骨白带领二百名勇士,来北京拜访雷霆,他用马车拉了一百个箱子,每个箱子里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箱子上面是一百个人头,是他途经北京的一百个村落时,特意斩杀的一百个村民。

    所有人都知道丰骨白是来示威的,但雷霆却以礼相待,不仅准备了两百箱的宝物作为回敬,还摆了一桌好酒好菜。

    能够和雷霆平起平坐一桌吃饭的当然只有丰骨白,他俩身后当然都有几名身手不凡的勇士,雷霆身后站着的当然是他最得力的五狼战队,五狼之首的冰狼杜川当然名列其中。

    杜川看不惯丰骨白嚣张的样子,更看不惯他脸上的骷髅面具,本想喝骂两句,可他刚抬起右手,将手指指向丰骨白的鼻子,就突然闪过了一道寒光,紧接着便是‘啊’地一声惨叫,杜川的右手便掉在了桌子上。

    没人看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们只看到雷霆挥了挥手,一道寒光就将杜川的右手齐刷刷斩将下来,但所有人都看清了他接下来的动作,他又挥了挥手,然后手心向内手背向外,紧紧贴在杜川的断口处,等他手放下时,杜川胳膊上的断口已结了厚厚一层黑黢黢的疤。

    寒光手刀,这正是雷霆的成名绝技,以手为刀、快似流星,当今江湖已经很少有机会看到他出手,凡是看过他出手的人都会付出代价。

    他这么做只想告诉丰骨白一件事——任何人都不能在我面前放肆,谁都不能。

    杜川的断口处没有血迹,掉在桌子上的手却流出了淋淋鲜血。

    雷霆给杜川使了个眼色,杜川就乖乖地把桌上的断手拿了出去,半个时辰后,杜川端着一个火锅走了进来,他将火锅摆在桌子上,火锅里正是一只清蒸的手——杜川的手。

    丰骨白刚刚还不以为然,可看到火锅里的手,特别是雷霆夹给他吃的时候,他的胃开始痉挛,然后咽喉,嘴都跟着抽搐起来,到后来他把三天吃的饭都吐了出来,最后就是一口口苦胆。

    从那以后丰骨白就再没拜访过雷霆,再没踏入北京半步,只是每年都会派他儿子丰小骨,押送一百箱珠宝,就像一个忠实的臣子,将珠宝献给雷霆。

    去年的春天丰小骨又来了,几年来他与雷霆的接触,让他忘记了父亲告诫他的话,他感觉雷霆已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亲儿子,不仅战刀帮随便出入,而且在北京的一切开销,雷霆都会替他买单。

    他相中了雷霆身边的一个叫小玉的丫鬟,小玉年轻貌美,一个圆圆的美人痣长在左侧嘴角,格外引人注目,他把小玉骗到了自己的房间,然后玷污了她。

    雷霆知道后并不生气,他不但不生气还认小玉做了干女儿,并把小玉许配给了丰小骨,但只有一条,就是让丰小骨在北京住上一年。

    丰小骨同意了,丰骨白也同意了,没人敢不同意。

    今年开春,小玉给丰小骨生了个胖小子,正当丰小骨高兴地在院子里蹦来跳去的时候,一柄阴寒雪亮的钢刀便刺入了他的胸膛——冰狼杜川的钢刀。

    雷霆派人将小玉和孩子送到苏州,送到丰骨白面前,并带去了十个字“你儿子死了,你孙子还在!” WWw.5Wx.ORG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让丰骨白接受,痛快的接受,不然儿子没了,孙子也会没,甚至话外的那个‘孙子’丰骨白也会永远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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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锋将信撕的粉碎,就像撕碎仇人的脸。

    信封里还有颗弹珠大小的黑色药丸。

    冷锋将药丸紧紧地攥在手里,攥在手里的时候他冷月般的眼睛里涌出了泪水。

    这是一颗要人命的药丸,他既是解药也是毒药,解的是上次执行任务的药,中的是这次任务的毒,他只有再完成下次任务的时候,才能再得到这颗要人命的药丸,不然他只有死。

    他能完成任务吗?

    没人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

    就连他师傅冷消魂都有完不成的任务,他又怎么可能有百分百的把握,更何况他面对的是世上最可怖的对手。

    他师傅就是在执行任务失败后,没能得到药丸而浑身抽搐而死的。

    他跪在师傅坟前,将药丸狠狠地吞进胃里,然后一连磕了六个响头,六个响头就是六个月。

    这是师傅死后,他第一次接活,虽然知道刺杀雷霆是多么困难、多么艰苦的事,但他必须杀死雷霆,只有杀死雷霆,才可以顶替师傅与那个幕后操纵他的人见面,才可以领到丰厚的佣金,才可以为师傅报仇。

    他发誓一定要将那个人碎尸万段。

    淡淡的月光照在他苍白的脸上,毫无表情的脸上。

    他撕开信封,信封里当然有封信,信上当然也有字。

    他十五岁开始杀人,五年里他一共杀了二十五个人,他杀人一向干净利落、不留痕迹,他第一次杀的便是杭州铁拳李三山,而且仅仅用了八天。

    他一手将红烧肉放在桌上,一手闪电般将金筷刺入郑天宝的喉咙。

    他的出手之快,收手之迅捷,在场的无一个人能够察觉,快的就似他从未出手一样。

    北京,战刀帮帮主雷霆,六个月。

    六个月,这期限表示雷霆在六个月内必须死,他不死冷锋就得死。

    郑天宝将红烧肉刚送到嘴边,喉咙就突然‘咯咯’地响了起来,然后鲜血如雾般四溅而出,他的头瞬间扎进了桌子里。

    等到四大金刚察觉,四下追捕冷锋的时候,他早已骑着快马消失的无影无踪。

    李三山是杭州武术界泰斗,据说他一拳能打死一只老虎,三拳能打死一头大象,他自恃武艺高强,出门从来不用带保镖。

    他赶到杭州时,刚好听说李三山在街上闲逛,他找到李三山并跟踪他进了一个小巷,当李三山察觉有人跟踪时,一根金闪闪的筷子已经刺入了他的喉咙。

    冷锋敢。

    郑天宝轻功高强,武功也高强,中原不知多少高手断送在他的夺命弯刀之下,他手下打手众多,四大金刚更有力破千军的本事,他进进出出都有四大金刚护卫,就像一个极度冷淡的更年期妇女,决不允许任何人触碰,就算上厕所都会有一堆人跟着。

    他的仇人很多,也有很多人恨不得他死,但却没人妄想杀他,也没人敢。

    夜更深,星已稀。

    木屋内没有灯光,只有月光。

    冷锋不怕死,死对他来说只算是解脱,所以雷霆就得死,冷锋拆开信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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