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的时候他留下了一个银裸子,要问他身上为什么会有银裸子,那自然是他提前准备的。
每年他都去等穿越,这身上自然要备些到了古代的必备东西,还好刚才包包甩得远,没被那乞丐少年看见!
现在已经是冬天,这里虽然没有下雪,但天气非常冷,要不是他从小锻炼,还真受不了,农家顺来的衣服不怎么暖和,但也将就了。
等他一走,陆稼源身体忽然可以动弹了,他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双手抱胸哆嗦了几下,捂着脑袋盯着那乞丐少年离开的方向恨恨瞪了一眼,才捡起不远处自己掉落的背包赶紧离开。
并且这地方坐船可不便宜,他身上那点银子根本不够,无奈之下,他只能先放弃去找田家的念头,开始在这一片附近旅游欣赏起了古代风景。
好在他穿越的这个国家不像他老爸穿越的国家人口管制那么严,他花了点儿银子就在官府得到了一个临时官碟,不会像他老爸当初穿越的时候那么惨。
至于穿越过来摔到地上的一身伤也很快好了,这是穿越者的光环,他听他爸说过,他们这些穿越者穿越之后,那身体跟普通人是不一样滴……
按理说被骗卖青楼那应该是漂亮姑娘和漂亮小哥儿的待遇,咋就轮到咱们身材高大,铁铮铮硬汉子的陆稼源身上了呢?
那自然是因为他那一张结合了他爹和他爸的优点,长得俊逸非凡的脸,以及一身现代人独有的养尊处优白嫩的肌肤。
最后再加上他没事儿学人家小混混穿了一颗耳钉的耳洞,他很自然的就被归为这个世界独有的小哥儿物种里面……
虽然被卖进了青楼,但身为有着穿越者光环的陆稼源很快就逃了出来,并且发誓这辈子再也不相信漂亮的小哥儿以及漂亮的姑娘!
在经历了一系列的穿越隧道受苦,穿越初期被恐吓,穿越后被欺骗,被拐卖的悲惨事情后,陆稼源已经对他想象中的美好古代失去了好感,此时此刻,他只想快点回到现代。
但距离下一次穿越隧道出现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身无分文,又无古代赚钱技能,他飙车和电脑技术倒是不错,但在这里压根行不通,更加不会种田和干力气活。
再加上还有个卖身契在青楼,一不小心就被抓回去,陆稼源只能扮作流浪汉躲到穿越过来那座山峰周围的一个小村子里,暂时安安分分等待回去的时机。
虽说是当流浪汉,但身为一个四肢健全的大男人,他是做不出乞讨这样放弃尊严的事情。
因此左思右想之下,陆稼源决定开始卖艺。
用没事儿学来撩妹撩小受的小魔术在村口表演,借此来获取一些食物和生活物资,毕竟他现在除了一身刚穿越时候弄来的古代旧衣服,什么都没有。
古代娱乐匮乏,尤其是这种小村子里的人根本没见过什么市面,而魔术这种表演那就更家稀奇了,第一天的表演简直惊呆了一群没见过市面的小孩子和村民。
等到第二天,看表演的村民陆陆续续增多,再过几天,村子里的村民就开始每天中午都端着小板凳跑到村口看表演了,陆稼源的魔术成了村子里现在最大的娱乐节目。
这个村子穷,村民都不富裕,每次看表演的时候不会给钱,但多多少少会带些红薯、土豆、康面腌菜等等东西送给他。
毕竟陆稼源那一身破烂,蓬头垢面的样子一看就是生活困难的流浪汉,给些食物帮助一二还是可以的。
好心的村长在得知他现在没地方住,露宿野外,瞧瞧现在这天寒地冻的天气,便做主让他免费住到了村里一座被荒废已久的屋子,虽然破,但好歹有了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陆稼源心里很感激,终于感受到了一番世间人情冷暖。
因为天生良好的基因长得帅,再加上性格开朗,现代的撩妹技术,他在村子里越来越受欢迎,村子里一群未出阁的姑娘和小哥儿,被他逗得心花怒放。
这其中,尤其是一个叫阿默的小哥儿,偷偷盯着他的那小眼神儿已经从心花怒放转变为春心萌动了……
要说起这个阿默,在这个巴掌大的小村子里还是非常出名的。
阿默的身世很可怜,他家以前是从外面迁过来的,在村子里没什么长辈,他爹娘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只留下当时才五岁的他,以及才一岁大的弟弟。
他是个小哥儿,村子里没人会收养,他弟弟倒是有人想要,但他不准,因为他弟弟是他家唯一的男丁。
要是弟弟被别人收养了,他爹可就绝后了,他弟可是他娘拼死生下来的,他爹娘盼了半辈子的儿子。
更何况当时想要他弟弟的人家是其他村子的,距离他们这里非常远,真分开了,这辈子可能都再也见不到面了,所以阿默想,他现在是家里最大的人了,所以他得替他爹娘照顾弟弟。
开始头几年,阿默带着他弟弟是吃村里百家饭长大的,等到八.九岁的时候,阿默便开始跟着村里的老张叔跑到镇上的乱葬岗收捡尸体赚钱为生。
这是活计别说小哥儿了,就是一般的汉子都不愿意,也没多大的胆量去做,但阿默敢,因为他要生活,要养弟弟。
谁都不是一生下来就这么大胆的,阿默以前也很胆小,但自从爹娘死后,他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胆小和软弱对饿肚子没有任何作用。
再加上当初他爹娘死后留下的那一栋不错的瓦房差点被一些有坏心的村民夺走,阿默的脑子里刻下了他做人的准则。
那就是做人必须得凶得强悍,不凶不强悍那就只能等着被欺负……
但很可惜,他现在动弹不得,跟死人没什么区别,无奈,陆稼源只能怒目瞪着欢喜整理身上新衣服的乞丐少年期望用自己的王八之气把人吓走。
不过现在那乞丐少年正因为捡到一件新衣服而高兴着, 根本没有注意到陆稼源的眼神。
摇摇头,乞丐少年准备换方法, 这山里野狗野狼多,直接埋人不是最好的选择,与其让这人的尸体被那些野狗野狼刨出来吃掉,还不如烧成骨灰再埋葬的好。
接下来几天,陆稼源开始在这一片转悠了起来。
他本来想去找他爹爹口中的田家,但跟人一打听才发现,他现在穿越的国家跟他爹爹的国家相距了十万八千里,得坐好几个月的船才能到!
他是个穷苦的孤儿,即便这衣服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不吉利,但也好过大冬天的被冻死, 命贱的人不在乎这些, 只要活着就好。
舒舒服服穿上质量好又保暖的衣服,乞丐少年脏兮兮的脸色红润了一些, 这才想起地上已经被脱得光溜溜就剩下重要部分三角裤的陆稼源。
但很快,陆稼源就体会到凡事不能高兴得太早这句话为何流传千古。
到底是年轻没经历过社会的黑暗,在一个月黑风高,万籁俱寂,危机四伏的夜晚,咱们的陆稼源同学不仅被一个漂亮姑娘骗走了身上所有的银子,还被——卖到了青楼!
少年命苦,虽然年纪不大,但因为生活所迫干过的工作可不少,十岁大的时候就跑去乱葬岗帮人收拾死人东西,因此此刻看着面前‘死不瞑目’的陆稼源倒是一点畏惧都没有。
不过陆稼源的块头太大,乞丐少年根本移动不了他的身体,只能就地先将周围的杂草扒掉避免烧尸体的火势蔓延到森林里,然后才准备去找柴火。
光着身子在山上转悠了许久,陆稼源才找到下山的路,跑到一户农户院子顺了一件衣服。
以他现在伤重的情况,还是走为上策,他实在没勇气跟一个自言自语要把他剁成块的‘强大’少年硬斗。
等他养好了伤,回头才跟这乞丐少年算账!
眼睁睁的躺在地上听着别人嘀咕怎样将自己剁成块是个什么感受?那只能说除了惊悚还是惊悚。
耳边听着扒掉自己衣服的乞丐少年嘀咕如何处理自己的‘尸体’, 陆稼源心里急得像油锅边缘的蚂蚁,只想大吼他还活着,他还活着啊, 他不要被人分尸剁成块!
刚才本来打算将他天葬喂天鹫的,但此刻乞丐少年看看自己空空的两手才反应过来这个计划好像行不通,他根本没有称手的工具。
“算了, 拖不走也喂不了天鹫,还是就地烧成骨灰吧,要是就这样直接埋掉的话过几天说不定就被那些野狗野狼翻出来吃了, 到时候再找个风水好的土地把骨灰埋掉也对得起这身暖和的衣服了, 对,就这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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