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阿默已经十六岁了,早到了村里该成亲的年龄。
而且他弟弟陈良生非常争气,以十二岁的年纪便考上了秀才,将来前途无量,阿默终于盼出了头,秀才哥哥这个身份让村里媒婆最近都快踏破他家的门槛了。
可在一众村里的青年才俊中,他谁也没瞧上,唯独看中了村口新来的流浪汉——陆稼源!
种种条件和问题之下,阿默就更加萌生了把他弟弟供出来的念头,到时候他弟弟不说中个状元,就是考中了秀才举人,他阿默也跟着沾光!
而此刻的陆稼源,本来样貌倒是非常好的,但不符合这里村民对男人的审美观,这里的男人须得浓眉大眼,身材壮实才是好的。
他那副俊逸的容貌偏向谦谦君子,现代人的身高倒是不错,可身上没什么壮硕的肌肉。
再看那细皮嫩肉的肌肤,实在不是乡下小哥儿姑娘相公的好人选,乡下人可是要能干活的男丁!
他本来也没想找个大富大贵的人家,这人干不了活,没房没田什么都不重要,他阿默能干活能赚钱。
孤身一人,身无分文的流浪汉身份就更好了,正好入赘他家,到时候没有公婆,入赘的男人啥事儿都听他的,多好啊!
将陆稼源的情况跟自己的情况一核对,阿默很满意,然后开始偷偷的做最后观察,他得看看这男人的人品怎么样。
然后通过近半个月的观察,阿默从最初的满意变成了现在的春心萌动……
傍晚时分,村里的陈家飘出一阵阵诱人的肉香味。
陈良生一边在厨房帮着阿默打下手,一边闻着锅里的肉香流口水。
然后看到阿默将炒好的菜分成两个碗装,显然这一锅肉不是他们兄弟俩吃的时候有些无奈。
“哥,你真看上村口那个流浪汉了?又要去给他送饭啊……” WWw.5Wx.ORG
他家里虽然不富裕,但他哥能干,也不是吃不起肉,今天一大早的他哥就跟着村里大婶们跑到镇上赶集,买了不少东西,还割了一斤肥猪肉。
他哥平日很省的,往常都只舍得买半斤,今天却割了一斤肥猪肉,还买了几个大白馒头,跟过节似的,为的就是村口那个新来的流浪汉。
虽然那个流浪汉看上去一表人才的,但他觉得真不是他哥的良配,样貌好有啥用,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成了亲以后家里外面的活都还得靠他哥。
陈良生有些不赞同。
“哥,那流浪汉除了长得好看啥本事儿都没有,成亲以后铁定得你养他,你干嘛选他啊!”
“你现在可是秀才郎的哥哥,村里的好男人任你挑了,就是昨个儿许媒婆上门说的镇上那户人家也挺好的啊……”
“不要!我就喜欢他……”
阿默摇摇头,笑得很甜蜜,他不要大富大贵的殷实人家,他就看上那个流浪汉了!
将香喷喷的炒肥肉装到碗里,又包了两个大白馒头,最后跑到屋里找了一件衣服,阿默才春风满面的往陆稼源现在居住的破草屋去……
阿默到的时候,陆稼源正在烤地瓜,脸色有些愁苦。
虽然烤地瓜味道不错,但任哪个吃惯了鸡鸭鱼肉大白米饭的现代人连着半个月早饭午饭晚饭全是烤地瓜脸色都得这样愁苦。
何况来古代之前,他可是陆妈妈的宝贝孙子,田恬的宝贝儿子,陆炀这个珠宝公司老总的独子,从小锦衣玉食,无肉不欢的小少爷。
现在别说肉了,能吃一顿白米饭都是一种奢侈!
就在此时,屋外传来一阵脚步声,陆稼源吸了吸鼻子,敏锐的闻到了一股肉香,然后门口探出来一个少年的脑袋。
不等那少年说话,陆稼源在看清那少年相貌的时候顿时睁大了眼睛,猛地站起身做防备战斗姿态。
因为这正是当初那个在山上差点把他剁成块给安葬的少年!
虽然当初阿默并不是故意的,他当时的状态真的跟死人没什么区别,作为一个职业为捡尸的,阿默自言自语寻找安葬他的方法无可厚非,但陆稼源还是留下了阴影。
并且这段时间在村子里他也听过关于阿默的事情,本来还想找回场子的勇气在听到什么乱葬岗捡尸,杀猪能手,打架专业户等等传言时瞬间消失了。
一个才十六岁,浑身没二两肉就敢常年跟尸体打交道,帮汉子杀猪,跟着镇上混混打架,刀山火海都敢上,连村里最强壮的男人都害怕的小哥儿,这样的人才,还是不要招惹为秒。
他是打算不跟这少年接触,但这少年却偏偏赖上他了,最近三番五次的上门给他送吃的,还口口声声的说要招他回去当相公。
盯着少年羞涩的模样,想起村里的传言,以及第一次见面的场景,陆稼源觉得自己还是比较喜欢那种温柔又可爱男孩纸,这种一个顶三个男人的小哥儿还是算了吧……
“你,你又来做什么?”
陆稼源盯着阿默结结巴巴道。
那头阿默倒是没认出他来,当初他穿越过来落地的时候伤得头破血流,鲜血和头发遮住了脸,他压根就没看清楚陆稼源长什么样子。
此刻看到陆稼源一副防备的姿态对着自己,阿默顿时停住脚,心里有些小忧伤,有些不明白陆稼源为什么每次看到他都是这幅见了洪水猛兽的表情。
虽然自己在村里传言是不太好听,但也没到这种人见人怕的程度啊,这人咋就那么怕他呢?
不过就这么轻易放弃不是他阿默的性格,幸福是自己争取来的!
于是阿默主动走进来,捂着突然怦怦急跳的心脏,弯腰将手上装满肉的碗递到陆稼源面前,按捺住紧张道。
“陆…陆郎,你为什么总那么怕我啊?我又不吃了你,来,你瞧今天我给你带了什么,香菇炒肉片哦!香菇是昨天我上山摘的,肉是今天上午新鲜买的,我还放了两勺油,炒出来可香了,你尝尝,看喜欢不?……”
阿默表情既紧张又羞涩,他听村里的姑娘小哥儿说过,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得先抓住一个男人的胃。
平日村里炒菜几乎油都放得很少,因为油太贵,炒肉更是直接不放油的,省嘛。
但今天他可是放了整整两勺,炒出来的肉油滋滋可香可好吃了,村里没有比他对八字还没有一撇的上门夫婿更舍得的小哥儿了,陆郎肯定会被他的诚心打动哒!
瞧,陆郎感动的身体都抖了一下,不愧是他阿默看上的男人,连感动的反应都那么与众不同……
阿默盯着被他那声‘陆郎’肉麻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的陆稼源双眼冒泡泡。
别看他是个身上没有二两肉的小哥儿,那手上的力气可大着, 不比村里的男人差,将他当男人用完全没问题。
不过他能干很多活赚到银子,但他家还是很穷, 因为他除了要把弟弟养大, 还有一个愿望,那就是供弟弟读书。
再加上一个弟弟的负担, 他能选择的对象不多,基本都一些歪瓜裂枣找不到媳妇的剩男。
其实此刻的陆稼源是不符合阿默之前对自己未来相公标准。
阿默的要求其实不高,他就希望找个身体壮实,家里有屋子,也有几亩良田,性格老实能干活,贴心又听他话的男人,样子丑点儿都没关系。
万般皆下品, 惟有读书高。
不止阿默,生活在这种士农工商等级环境下的村民都是这样想的。
更何况他还是个要房没房,要田没田,孤身一人,身无分文的流浪汉,成了亲指不定还得小哥儿自己倒贴养。
但这些条件对于阿默来说就不重要了。
而且嫁出去了可没几个婆婆会愿意他继续供他弟弟倒贴娘家,到时候弟弟怎么办?
所以他想招个相公回家, 不过以他的自身条件以及家里的情况,可没男人愿意做他家的上门相公。
为什么样貌不出色,家境贫寒的小哥儿姑娘就活该认命嫁个不如意的相公,她们也可以有自己的幸福啊……
到时候他想要什么样的相公没用?凭什么他就只能选村里的那些歪瓜裂枣当相公?
这不是眼光挑的问题,即便他不是最好最漂亮的小哥儿,但他也可以期待那个属于自己的白马王子不是么?
为了生活和养弟弟, 阿默除了跟着老张叔到乱葬岗收捡尸体,还做过很多其他工作。
酒楼打杂,上山打猎, 村里办事儿杀猪需要人手,跟着镇上混混冲人数打架等等,只要能赚钱的,他都敢去。
当然,阿默也有为自己的打算。
他相貌一般, 性格不像村里其他小哥儿温温柔柔的讨喜,主要职业又是乱葬岗捡尸这种不吉利的活计,再能干, 村里稍微好点的人家都不会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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